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文理行发【2018】33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文理行发【2018】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8年度教师(高级)和实验系列职务评审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测试登记表,由单位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协同教学工作部组织安排有关测试工作。
二、目前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工作部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评估;目前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教学工作部成立考核专家小组,采取集中面试评估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参加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以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结果为准,不再参加测试。
四、发生教学或工作(管理)事故的责任人一年之内不能参加测试。
五、教学工作部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参加人员的测试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公正评价、规范测试。
六、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登记表于6月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8068069,8068593 邮箱:wlxyrlzy@163.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职改办
2018年6月5日
附件:
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高级)登记表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