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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8-09-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经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有关任职年限的计算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期间如脱产或转岗(包括研修、攻读学位及请假或离开专业技术岗位等)1年以上,期间的时间折半计入任职年限。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管理岗位人员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其在管理岗位工作期间的时间折半计入任职年限。

    二、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是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须符合免试条件或参加考试合格。

    1、免试条件

    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免试条件,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艺术、体育类专业通过四级),可按照程序申请免试。

    2、等同合格

    已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获得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合格证书可视同合格。

    3、外语考核

    若不符合免试条件且未获得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合格证书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副高级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不考听力),并获得由学院职改办制发的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4、 申报中级职称的,需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免试条件,申请初级职称认定的,需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外语水平考试。

    三、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精神,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具备1年及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结合学院实际,在2018年的职称申报中暂不作要求,自2019年起,该条件将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四、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

    教学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计算至当年8月31日。

    五、评审程序中增加单位推荐环节

    1、各单位接受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并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和规范性初审,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展示3个工作日以上。

    2、各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的5-9人推荐小组,申请人应在本单位推荐小组会议上述职,会议主要评议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各单位在综合评议基础上排序,并向学院职改办报送通过的人员信息。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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