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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认教师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2-08-26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按照湖北省和长江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计算机、外语以及水平能力条件符合要求,可分别确认助理级、中级职务。学院拟于近期进行2012年度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确认工作,请各单位对照《长江大学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网站“职称评审”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于8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用档案袋装订好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劳动合同复印件;

    4、         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必须用16K纸打印,可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网站“职称评审”栏下载);

    5、         科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

    7、         职称认定费:1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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