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经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职称评审类型
教师可以自主选择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推广型的副教授职称,并按相应的评审条件执行。
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
根据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具备近五年来获学院年度教学考核质量优秀3次以上,但本年度评审须任现职以来达合格水平及以上。
三、教师在任职期间的进修情况
本年度职称评审对教师在任职期间的进修情况暂不作特别要求。
四、业绩与科研成果
教师在任职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从事的学科专业相关。申报教学为主型的,原则上要求有教学研究论文1篇,本年度评审若有符合学科专业背景的科研论文可以等同申报,原则上要求具有主持完成的教改项目(院级;或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主研人员),但本年度评审若有完成的院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可以等同申报。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