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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 122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我院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5年度在岗、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湖北省和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自聘人员。

    在职人员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须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英语免试审批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以评教评学的结果作为依据。原则上近三学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近三学年评教评学的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三、转评职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支撑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不作要求);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英语免试审批表》;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6.“教学情况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不作要求);

    7.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纵向项目立项批文、项目结题或鉴定证书、著作、检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

    以上第1-6项支撑材料原件严格按顺序用档案袋单独装袋,第7项论文、著作等原件按顺序装袋;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综合材料一览表》填写顺序装订成册。

    8.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

    9.填写《基本情况一览表》;

    10.填写湖北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

    11.个人申报承诺书(所有申报人均需填写)。

    五、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6月10日,召开学院职称工作会议,布置职称评审工作,讲解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2.6月11日前,申报人到人力资源处进行申报登记,提交反映本人资历、水平和能力的相应原件材料和《综合材料一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将《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lxyrlzy@163.com。

    3.材料审查时间安排、学科组评议要求和推荐指标将另行通知。

    六、几点说明

    1.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整理装订装袋,不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只能申报与其所工作岗位相对应的职称系列。

    3.凡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根据省职改办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相关表格

    联系电话:8068069

    E-mail:wlxyrlzy@163.com

    人力资源处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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