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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预报送2016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科学谋划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教职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对拟于2016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信息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在编在岗、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达到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单独注明。

    2.在职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3.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执行。

    4.其他条件按照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审办法》(文理行发【2015】16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执行。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填写《文理学院2016年度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摸底表》

    2.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信息审查汇总后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报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8068069

    E-mail:wlxyrlzy@163.com

    人力资源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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