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实施办法》(文理行发[2013]27号)精神,现开展本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作满一年且未获得水平认证合格证书的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
2.本学期承担了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申请表》(附件一)。
2.系(部)审核。
3.人力资源处审定后,报教务处并在网上公布本学期拟申请教学水平认证的名单。
4.教务处组织教学认证。
5.人力资源处颁发认证等级证书。
三、认证名额
根据教务处要求,本学期认证名额暂定为13人,各系(部)分布如下:
人文系3人,经贸系1人,机电系2人,外语系4人,管理系1人,设计系1人,基础课部1人。
四、相关说明
1.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是进一步提高教师水平和推进质量工程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教师高度重视。
2.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4月3日。以系(部)为单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申请表》报人力资源处。
3.符合免试条件的教师,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申请表》,在“教学奖惩”栏中填写免试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