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文理行发【2017】41号)文件精神,请教职工根据申报条件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聘用工作将在9-10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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