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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人员及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21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此类人员申请参加岗前培训,需符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的文件要求。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 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 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 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长江大学承训点所属参训学校名单如下:

    承训点名称

    参训学校

    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职业大学)

    荆州教育学院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荆门职业学院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线上学习时间:2021 714 -82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研修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各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各高校还应根据岗培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校本研修须在8 27日前完成。

    三、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1.《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 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2021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828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 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提交,并由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岗前培训系统提交省高师中心。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 2021 8 23-27 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 100分。承训点须于 2021 8 23-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集中培训于827日前完成)。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高校须于 2021 8 23 -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校本研修于827日前完成)。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 40学时,计 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 7 14-8 27日完成)。

    (二)结业发证

    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网上报名与收费

    1.网上报名

    各参训高校应及时通知参训及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应严格审核照片是否合规。如果因照片出现空白或风景照等不合规情况,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个人和高校承担。补考人员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71 日—710

    参训高校、承训点确认时间:71日—711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39.100.64.169/

    系统操作程序:(系统操作可参考《岗培系统学员用户手册》,此手册待省师培中心更新后另行发放)

    2.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 440/人、线上学习费 80/人、考试费 120/人,共交费640/人。补考免收考试费。

    3.缴费方式

    长江大学参训教师710日前在计划财务处网站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费,或通过本通知附件《长江大学缴费平台网上操作流程》手机微信扫码缴费。

    五、长江大学承训点集中培训安排

    1.集中培训时间:2021822日至826

    2.上课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大礼堂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必须自觉参加全部教学活动及各班(小组)组织的活动。

    2.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不做任何影响课堂教学的事情。

    3.课堂内不得抽烟,不得接听手机。

    4.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旷课累计三个半天者,

    相应评分计为 0分。


    联系人:郝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8069


    关于长江大学承训点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http://jtxy.yangtzeu.edu.cn/info/1045/3474.htm


     

    人事处

    2021611

     长江大学新入职岗前培训缴费平台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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