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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19年度单位考核工作,确保考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过程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文凯  朱继平

    副组长  尹家经

    成  员  张太武  汤  波  尤金荣  魏文君  罗  婷  潘  林  程彩虹  周家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程彩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本年度考核的内容与标准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度机关单位工作考核方案》(文理行发【2019】16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度教学系(部)工作考核方案》(文理行发【2019】17号)执行。

    三、考核程序与要求

    (一)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按照考核的相关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5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考核基础工作

    1.相关职能部门于12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负责的考核基础工作,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机关单位年度履职尽责述职评价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机关单位的奖惩材料由材料提供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申报“特殊贡献奖”的单位或者个人,其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1.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等级和奖励。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等级和奖励。

    3.考核等级和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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