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于近期开展第二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文理行发〔2017〕17号)的选拔条件执行,教学业绩和科(教)研成果必须与专业岗位相关,时间计算截止为2019年4月30日。
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候选人
4月30日前,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学术专家小组综合考虑申报人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按不超过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5%推荐候选人并排序,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综合推荐一览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人力资源部。
(二)确定候选人
5月12日前,由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业绩和成果展示
5月20日前,通过学院官网对候选人的教学业绩和科(教)研成果进行展示。
(四)专家评审
5月24日前,人力资源部组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开展集中评议评审,拟定人选。
(五)学院审批
5月31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
三、有关要求
1.积极动员,认真组织。请相关单位召开内部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严格审查,保证公平。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审查结果公正公平。
3.请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综合推荐一览表》
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