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为2015年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集)、获得的各级各类成果奖励、出版的著作、教材等。
二、统计要求:
1、各类成果只统计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且必须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属权威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的,请注明(权威期刊目录参考长江大学“长大校发﹝2015﹞85号”权威期刊目录,核心期刊参照“2014年(第七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2、公开出版的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理工科每篇论文不少于2个版面,文科每篇论文不少于3千字。
3、特别强调各类科研成果必须以收到原件为准,我部门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请各单位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5年成果统计表》于2015年12月1日(周二)前报学院发展研究中心,连同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报发展研究中心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论文统计表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