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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湖北省省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6年湖北省省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湖北省2016年度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省人文社科课题、省科技处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范围与重点

1、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教科所课题)的选题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选题,重点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此次课题申请书中分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2、省级教学研究课题(高教处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申请项目要针对当前我国特别是湖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思政处课题)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限省教育厅划拨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全省所有普通高校都可以申报。

4、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处课题)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在岗教职工。

2、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有省级相应课题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初评

学院将对我院拟申报的项目进行院内初评。请课题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各类课题申报书可在我部门网页下载专区进行下载,于6月20日前交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学院将于6月底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依次对申报课题进行打分评定,并选出优秀课题报送到省里。

2、材料报送

待省级课题申报通知下达后,各项目申报人根据各类申报单位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报。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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