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科(教)研项目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6]73号),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及之前申报立项的教研项目,原则上凡符合时限条件的项目都需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申请书中计划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
2.项目组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4.下阶段研究计划。
三、报送材料
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2.阶段性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成果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纸质材料需用拉杆夹装订,装订顺序:①中期检查表;②支撑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教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对未按时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暂缓配套经费的划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娇
2.地址:图书馆5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8068585
4.联系邮箱:2659434553@qq.com
附件:1.需参加2024年教研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xlsx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doc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