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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复学申请材料清单及流程

发布者:  时间:2024-04-16  浏览:

一、复学申请材料清单

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1)因身体健康原因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院审查合格;

(2)因心理健康原因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合格报告;

(3)因创业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需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4)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需提供书面申请书;

(5)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申请复学时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

1. 经手人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复印件上签字以及书写“与原件审核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 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教务处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备案处置。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复学通知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和学信网办理学籍异动。

(六)其它手续。学生将《复学通知单》送达到所在教学单位、宿舍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教材管理部门。

三、注意事项

(1)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学生应于学期开学初2周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材料,经教学单位、学生工作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学习。

(2)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复学资格。

备注:

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宿舍区B栋一楼;

计划财务处:图书馆主楼一楼

学生工作部:图书馆主楼一楼

教务处教材管理部门:图书馆主楼41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