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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

办事流程

课程结业考试工作流程明细(工作内容及负责人员)

发布者:  时间:2022-10-18  浏览:

序号

工作内容及时间

完成人员

1

教学任务结束前两周完成试卷命题

主讲教师或指定教师

2

审核命题

院(系)主管院长

3

教学任务结束前一周将样卷及评卷标准上交教务处

院(系)教学秘书

4

考试前一周报送监考人员名单

院(系)教学秘书

5

印制试卷、安排考试

教务处

6

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试卷分析

相关教师

7

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审核并将材料上交教务处

院(系)主管院长、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