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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9-0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各系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考试不及格和上学期办理了课程缓考手续的学生。

重修未通过、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考及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 该门课程补考。

二、时间安排

1.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2周周末(911-12日)进行(详见附件);考查课程补考由各开课院系负责安排,并要求在第3周周五(917日)前完成。

2.课程补考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020-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含考试课和考查课);各院系考查课程的考试安排应确保考生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无冲突。

三、考试要求

1.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学生卡参加考试,若证件遗失, 需持院系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凡补考安排表中未安排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若有疑问请于9917:00点前与教务处王老师进行核实,联系电话:8068190

四、成绩录入

各院系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补考成绩记录单交至教务处以便录入成绩。

   教务处

                        2021831

附件:2020-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