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招生处审核、所在教学单位和申请转入教学单位同意、教务处复核,拟同意退伍复学学生聂宇彤的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0716-8068585。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17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