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学校2026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年电子注册时间
2026年9月2日-9月15日
二、学年电子注册对象
学年电子注册对象: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在籍在校生(2026级新生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自动完成学年注册)。
三、学年注册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务处提供的《2026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校对表》,组织学生如实填报学年注册状态(注册、暂缓注册),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特别提示:学籍信息是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信息依据,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对。
2.学生在校期间学籍信息发生变更或存在学籍异动的,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3.各教学单位将暂缓注册及学籍信息变更的学生信息,分别汇总至《2026年在校生学年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026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2026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校对表》(纸质表)于2026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电子表格请按照“教学单位-文件名”格式命名。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在校学生学年注册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学年注册的实施,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做到按时、详实、准确。
2.全体在校生均须进行学年注册。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注册的,可申请暂缓注册,经辅导员和教学单位同意后,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也无法进行图像采集)。待符合注册条件后,由教学单位将补注册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定期对本单位学生学年注册情况和学籍状态进行认真清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4.学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保密。
教务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