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于第11周(11月11日-11月15日)组织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1)教师授课情况自查: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检查,包含教师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
(2)学生课堂情况自查:各教学单位每天应安排人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记载表》。
2.学院抽查
(1)教务处将邀请学院领导并安排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学院整体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2)教务处将安排督导深入课堂听课,并对任课教师的讲义(教案)、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表、PPT等进行检查。
二、学院抽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检查地点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新 校 区 |
李兴祥、魏文君、彭开智 |
周一上午 |
颜建洲、魏文君、冯 进 |
周一下午 |
曹 骥、王秀芬、时立新 |
周二上午 |
向 宇、石 义、程庆华 |
周二下午 |
李 波、刘 杰、郑雪艳 |
周三上午 |
肖寒芝、赵利青、贾廷秀 |
周三下午 |
李则俊、李 娇、韦 鸿 |
周四上午 |
卢红艳、毛德仙、徐 灵 |
周四下午 |
郭明虎、廖好雨、潘友刚 |
周五上午 |
曹 骥、陈景、吴亚华 |
周五下午 |
南 校 区 |
魏文君、王秀芬、朱 进 |
周一 |
石义、陈龙艳、徐 灵 |
周二 |
刘 杰、陈 景、袁汉文 |
周三 |
赵利青、黄淑瑶、芦苇 |
周四 |
卢红艳、廖好雨、李助南 |
周五 |
三、相关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应准时到岗。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结合本院系教学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及座谈会安排,并于11月12日前报教务处。各院系要重点开展期中教学秩序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反馈,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要求座谈会期间无教学任务的老师必须参加,学生座谈会可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派2-3名学生代表参加。
4.各教学单位务必在11月1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记载表交到教务处,总结应包含各教学单位自查项目的全部内容。教务处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doc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xlsx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 .doc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