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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6-02-03  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学习劳动理论、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切实经历劳动理论学习、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实现知行合一,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原则

树立大劳动教育观,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充实劳动教育内容,强化劳动教育管理,促进劳动教育落实。

三、实施方法

(一)开设《劳动教育》课程进行劳动教育

课程名称:劳动教育

学时学分:32学时、2学分。其中,线上和线下课程各为16学时、1学分。

具体内容:在理论教学中,提升学生的劳动理论、劳动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价值观。实践教学中,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在劳动实践中学、做、悟,通过劳动教育基地集中实践、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学雷锋活动、校外公益劳动、服务校级或院级大型活动等,让大学生在生产劳动体验中获得技能技巧,培养劳动责任感、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纪律意识,帮助大学生做好投入劳动生活的全面准备。

线上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开设网络课程,线下课程由院系安排教学任务。课程成绩中,线上和线下各占50%,由线下任课教师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二)依托其他理论课程进行劳动教育

形式:课堂理论教学融入劳动教育

学时:穿插于课程课堂教学

学分:计入课程总学分,不另计劳动教育学分

安排时间:全学程

内容及要求:把劳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进心灵,铸魂育人;在课堂教学中,深入挖掘本专业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特色资源,课堂讲劳动、劳动模范、劳模精神,培养学生培养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三)依托其他实践课程进行劳动教育

形式: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融入劳动教育

学时:穿插于实习、实训教学等

学分:计入课程总学分,不另计劳动教育学分

安排时间:全学程

内容及要求:把劳动教育融入学生的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强化本专业劳动伦理和劳动发展趋势教育,构建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劳育价值体系,要在实习实训中强化劳动知识和技能训练,劳动权利和责任教育,劳动情感和态度培养,全面培育劳动精神,要在课程建设上挖掘本专业劳育特色。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