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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工作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5-06-13  浏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营造“比、学、赶、超”的教学氛围,并择优遴选优秀教师(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更高级别的教学竞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研”的工作方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聚焦课堂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工作目标

1.能力提升:搭建教师教学交流与风采展示平台,锤炼教师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人才选拔:选拔和培育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效果卓越的优秀教师与教学团队,建立校级教学竞赛后备库。

3.氛围营造:在全校范围内弘扬重视教学、崇尚创新的风尚,激发广大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

4.成果转化:推动竞赛成果向日常教学转化,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方案有序、公平、公正进行,成立校、院(系)两级组织机构。

(一)校级教学竞赛委员会

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网络与实验中心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

(二)院(系)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动员、初赛组织、选手遴选与指导培训。

(三)评审专家委员会

由学校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教育技术专家、往届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组成,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并提供咨询指导。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一)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及实验教学人员。鼓励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团队形式积极参赛。

(二)参赛要求

参赛教师须遵守师德规范,近两年无教学事故,年度教学工作量饱满。参赛课程应为人才培养方案内开设的课程,教学内容价值导向正确。

四、比赛内容、形式与赛程安排

大赛遵循“广泛参与、层层选拔”原则,分为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比赛内容与形式

校级决赛环节综合考察教师(团队)的全面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校赛要求参照省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或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标准执行。

(二)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与院级初赛阶段(20257-12月中旬)

2.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制定本院(系)初赛方案,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或观摩。可灵活采用随堂听课、集中说课、教学评比等形式进行选拔。

3.12月中旬,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团队)名单及材料。

4.校级决赛阶段:举办校级现场决赛暨教学观摩活动。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省赛通知另行安排。

五、奖项设置与激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名额根据决赛规模确定。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激励政策

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等奖获得者优先获得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的资格,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针对性培育。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将大赛作为提升本单位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活动覆盖全体教师,赛出水平、赛出风采。

2.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各级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评审标准与程序,确保结果公信力。

3.强化引领,注重实效:大赛应紧密围绕课堂教学实际,突出课程思政、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各单位需结合赛事开展教学研讨与培训,切实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目的。

4.严守纪律,规范参赛:参赛教师应保证所有提交材料及现场展示内容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2.校级决赛的详细评分标准、材料报送格式要求等根据具体赛事另行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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