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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2-1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于2月17日-2月21日组织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1)教师授课情况自查: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检查,包含教师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

(2)学生课堂情况自查:各教学单位每天应安排人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记载表》。

2.学院抽查

(1)教务处将邀请学院领导并安排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学院整体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2)教务处将安排督导深入课堂听课,并对任课教师的讲义(教案)、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表、PPT等进行检查。

二、学院抽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检查地点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李兴祥、魏文君、李明武

周一上午

颜建洲、魏文君、彭开智

周一下午

曹骥、王秀芬、时立新

周二上午

向宇、石义、程庆华

周二下午

李波、刘杰、郑雪艳

周三上午

肖寒芝、赵利青、贾廷秀

周三下午

李则俊、李娇、韦鸿

周四上午

卢红艳、毛德仙、芦苇

周四下午

郭明虎、廖好雨、潘友刚

周五上午

曹骥、陈景、黄淑瑶

周五下午


魏文君、王秀芬、朱进

周一

石义、陈龙艳、李明武

周二

刘杰、陈景、袁汉文

周三

赵利青、黄淑瑶、廖好雨

周四

卢红艳、廖好雨、李助南

周五

三、相关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应准时到岗。

2.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并于2月 17 日下午前将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内容包含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听课安排等)报教务处。

3.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做好检查工作,并将开学教学检查总结于2月 25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doc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xlsx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