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效果,促进课程负责人进一步梳理建设成效、明晰下阶段建设任务,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含)之前认定的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课程团队稳定,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每年均主讲课程;
2.学生对课程评价整体良好,课程有实际应用效果;
3.课程建设进展顺利,按照课程持续建设计划进行,已形成一定成果;
4.经费使用合理。
三、工作要求
1.课程负责人结合申报书,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报告》(附件2)提交给院系。院系组织检查组对课程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课程教学质量, 对有问题的课程提出整改建议,检查意见和结论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重在指导,掌握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进展和已有成效,跟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确保一流本科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建设要求,组织课程团队对照申报书,认真检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报送方式:各院系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报告》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石老师,8068059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