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要求,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时间要求
请于9月16日之前,在抽检信息平台上完成本年度毕业论文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
三、工作安排
1.请各院系在系统平台报送论文原文前,自行组织并认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自检”工作;并认真学习《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和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3.各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抽检信息平台”的二级院系账号管理,配合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与专家库报送工作。
4.除临床医学(100201K)不列入抽检范围外,其他所有专业都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如没有执行国家标准为开展毕业论文的,给予3-5年的整改过渡期。各院系要按照国家标准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本科毕业论文提出具体要求。
附件1:《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教务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