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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28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响应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于20235月开展教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1.常规检查

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常规管理安排,开展听课活动,教风学风建设月教学单位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中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6学时。请各教学单位收集本单位听课记录表,并填写“听课情况汇总表”,于526日交教务处廖好雨老师。

2.专项检查

1)优秀教案、PPT评选

全体任课教师须提供本学期必修课程的完整教案、PPT。请各教学单位收齐教案和PPT电子稿,并存放在本单位教学办。教务处将于522-524日组织督导专家对教案、PPT进行检查、评选。

22022-2学期课程考试资料及实践教学资料检查

各教学单位5月15日前按要求和规范做好自查工作,并摆放在指定检查地点供督导专家检查。教务处将在5月16日-5月22日组织督导专家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3)教学档案检查

各教学单位524日前按要求和规范做好自查工作,并摆放在指定检查地点供督导专家检查。教务处将在5月25日-5月31日组织督导专家相关教学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二、教研活动

1.公开课、示范课观摩与评比

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公开课、示范课观摩与评比活动。

2.教学研讨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教学文件法规,进一步明确新时代背景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以教研室活动为依托,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与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座谈,了解学生需求,收集学生意见,进一步提高任课教师的职业素养。

各教学单位55日前将公开课、示范课观摩与评比及教学研讨的活动计划和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廖好雨老师,学院领导、督导专家教务处随机检查。

三、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

各教学单位52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石义老师,教务处审查后于525日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教务处

2023年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