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各院系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程考试不及格和办理了课程缓考手续的学生。
重修未通过、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考及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 该门课程补考。
二、时间安排
1.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5周周末进行(补考名单详见附件);考查课程补考由各开课院系负责安排,并要求在第5周周五(3月17日)前完成。
2.课程补考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022-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含考试课和考查课);各院系考查课程的考试安排应确保考生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无冲突。
三、考试要求
1.所有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若证件遗失, 需持院系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在应考学生签名表中签到,凭证件领取考试试卷。
3.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学生入场。
4.监考教师应认真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要求考生证件上的信息、答题卷上填涂的身份信息和考生签到单上的信息与考生本人一致,否则不予发放考试试卷。如实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考场记录表》。
5.无论考生人数多少,所有考场编排以考生座位间隔最大化为唯一原则。
6. 补考具体安排将在考前公布,凡不在考试安排之列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本人所在院系联系。
四、成绩录入
各教学单位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3月26日前)将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补考成绩记录单交至教务处以便录入成绩。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
附件:2022-1不及格课程补考名单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