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院2022年参与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近100人,为更好地完成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4月6日—4月20日期间,由各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单位学生教师资格现场初步确认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学生因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人员聚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确认
1.各教学单位通过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审核该生是否为本院本科应届毕业生。
2.督促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学院确认表》(附件1)中身份证号码、申报学段、学科、是否完成网上报名等信息。
二、收齐学生资料
1.收集学生照片1张(1寸白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科目)
2.收集学生体检表(体检表张贴1张1寸白底照片,体检不合格者建议复检)
三、教学单位出具证明
1.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教学单位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2.申请人能如期正常毕业证明,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或副主任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为方便办理,建议各教学单位统一开证明,根据模版(附件2、3)分两类开证明:
A.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名单开在一起;
B.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生名单开在一起。
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各教学单位有权拒开证明,暂缓教师资格认定。
四、材料交付清单
1.照片
2.体检表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能如期正常毕业证明
5.长江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学院确认表
五、材料分装要求
由于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荆州市教育局认定,最终确认资料要分送到上述两个教育局,因此资料收集时要分装成两个包:
A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
B包:高级中学、中职。
六、材料交付时间、地点
4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资料交付工作。
确认材料交付地点:文理学院城中校区2教3楼教务处308室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联系人:毛德仙 联系电话:8068190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学院确认表.xls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院(系、部).doc
附件3:对申请人资料是否真实及是否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