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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2-19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于221-225日组织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每天安排人员深入课堂并做好听课记录,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要每天安排人员深入课堂进行教学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要对任课教师授课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

2.学院抽查。

教务处将组织学院领导、督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教学情况及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材、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师工作手册、讲稿等。

2.学生到课情况:学生出勤率、课堂秩序及学生状态。

3.教学设施运行情况:教室座椅及卫生状况、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设备运行等。

4.防疫工作准备情况:学生上课佩戴口罩、教室(实验室)上课间隔入座和课间消杀落实等。

三、学院抽查安排

检查地点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王文凯、魏文君、程庆华

周一

康建虎、吴亚华、王秀芬

周二

尹家经、徐 灵、李

周三

骥、冯 进、许晶洁

周四

郭明虎、赵利青、黄淑瑶

周五

西

朱继平、魏文君、李明武

周一

孙细望、杜 红、石  义

周二

于永伟、袁汉文、刘

周三

康建虎、李助南、廖好雨

周四

卢红艳、廖好雨、毛德仙

周五

四、几点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并于22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内容包含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听课安排等)报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做好检查工作,并将开学教学检查总结于32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



教务处

202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