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于9月22日-9月24日组织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每天安排人员深入课堂并做好听课记录,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要每天安排人员深入课堂进行教学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要对任课教师授课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
2.学院抽查。
教务处将组织学院领导、督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教学情况及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材、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师工作手册、讲稿等。
2.学生到课情况:学生出勤率、课堂秩序及学生状态。
3.教学设施运行情况:教室座椅及卫生状况、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设备运行等。
4.防疫工作准备情况:学生上课佩戴口罩、教室(实验室)上课间隔入座和课间消杀落实等。
三、学院抽查安排: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城中校区 |
王文凯、魏文君、王秀芬 |
周三 |
孙细望、郭明虎、李 霞 |
周四 |
尹家经、曹 骥、卢红艳 |
周五 |
西校区 |
朱继平、魏文君、王秀芬 |
周三 |
康建虎、石 义、廖好雨 |
周四 |
于永伟、刘 杰、毛德仙 |
周五 |
四、几点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并于9月23日下午前将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内容包含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听课安排等)报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做好检查工作,并将开学教学检查总结于9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听课记录表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记载表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检查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