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6号)精神,现就我院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申报数量
全院拟推荐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课程1门。
材料报送
全部采用电子方式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4月4日前将PDF版申报书交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评审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联系人:石义,8068059。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