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促进我院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文理行发〔2017〕19号)的有关精神,特组织开展2019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程序
本次申报奖项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及评选程序见《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文理行发〔2017〕19号)。
二、名额分配
1. 教学质量优秀奖:
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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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自聘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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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5%
分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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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分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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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竞赛获奖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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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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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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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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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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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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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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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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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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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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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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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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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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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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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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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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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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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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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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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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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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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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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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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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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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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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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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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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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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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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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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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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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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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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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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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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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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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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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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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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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按不超过全院教学管理人员15%进行评选。
3.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2018年教学考核前3名的单位可以申报该奖项。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汇总(单位对申报成果真实性负责),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同时申报人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义 联系电话:8068059
教学工作部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