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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2-1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文理行发〔2017〕19号)的有关精神,特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申报奖项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二、名额分配

1.教学质量优秀奖:

教学单位

有课自聘

教师人数

按15%

分配人数

实际分配人数

管理系

18

2.7

3

教育系

11

1.65

2

机电系

16

2.4

2

数医系

7

1.05

1

经法系

13

1.95

2

人文学院

17

2.55

3

设计系

17

2.55

3

外语学院

30

4.5

5

马院

7

1.05

1

体育系

8

1.2

1

2.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按不超过全院教学管理人员15%进行评选。

3.优秀教学管理单位:2020年教学考核前3名的单位可以申报该奖项。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并初审,教务处审验,专家组评审。各教学单位在推荐名单时应严格参照教学奖励文件要求进行初审,上报后若后期审验不通过将不予增补。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汇总(单位对申报成果真实性负责),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同时申报人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8068700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审批表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