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评审小组审核,高职部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辅导员全程参与下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高职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工作日3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266/15927942632
联系人:黄婷婷
电子邮件:ttiamok@qq.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