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评审小组审核,高职部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辅导员全程参与下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高职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31日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0716-8068203,联系人:赵老师;
投诉电话:0716-8068203,联系人:汪老师。
电子邮箱:xgczzzx203@163.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