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按照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一般情况下均能满足学生的专业要求。
如学生所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学院可以到校报到后,一学期或一学年结束时,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在保证教学质量和正常教学运行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学生的要求。
由于学院招生计划投放在省外的数量和专业有限,不能完全满意考生对专业的特殊需求。因此,非湖北省考生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应主动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表明就读意愿和专业需求,在录取期间尽量予以满足其专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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