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经费预算进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分析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充分结合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做好2020年度经费预算调整。现将我院2020年经费预算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预算调整的范围
1、年初有预算,但与年初预算执行有较大出入的项目;
2、年初有预算,但因实际情况不准备执行的项目;
3、年初没有预算,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计划拟新增的项目;
4、年初没有预算,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已经批准在建的项目;
5、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需要调整的项目;
6、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二、申请预算调整的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专人落实,精细预算,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做好经费调增、调减工作,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将会作为下一年经费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2、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再安排预算经费调整;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3、申请预算调整要充分考虑学院财力实际,合理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申请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执行。
三、报送方式与时间
编报完成后,请各单位打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一)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经费预算调整汇总表》(附表二),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0月23日之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报送至计划财务处,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余春艳,联系电话:0716-8068645。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或在预算调整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