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预算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经费预算进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分析2021年已执行预算情况,充分结合2021年第四季度工作安排,做好2021年度经费预算调整。现将我院2021年经费预算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或“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原因引起需要调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表。
2.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新增的项目或已经批准在建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表。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专人落实,精细预算,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做好经费调整工作,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将会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需要调整预算的单位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一)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经费预算调整汇总表》(附表二),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0月10日之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报送至计划财务处,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余春艳,联系电话:0716-8068645。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或在预算调整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