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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时间:2020-01-06 00:00:00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平安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11日—2月14日。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1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报到,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院属各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3日—2月14日,1月11日(星期六)、1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2月15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二、寒假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放假前,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及开学准备工作。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3. 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做好寒假离校登记,告知学生家长学院放假时间及学生本人离校时间,离校登记表交学生工作部汇总。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纪检在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节俭祥和的春节。

    5.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按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轮岗上班。值班时间:1月13日—2月7,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轮岗上班时间:2月8日—2月14,轮岗上班人员要求务必遵守正常上班工作纪律,严格到岗,接收往来公文,沟通协调处理有关事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6.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和轮岗上班安排表于1月1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4室)。

    恭祝全体师生、校友:新春快乐!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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