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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3-04 00:00:00  浏览:

各系团总支:

为集中展示当代湖北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团省委决定开展2019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推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人选的资格条件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推报人选应是当代湖北青年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推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440周岁(197951日至2005430日之间出生)、在湖北工作或学习(含驻外机构和工程项目等)的优秀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45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州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州级以上荣誉。

二、推荐名额

各团总支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

各系团总支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并就推荐人选征求所在系党总支意见,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坚持标准,坚持条件,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又要确保推报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

2.各系团总支要指导申报人认真填写《2019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1),在申报表的基础上,对人选信息进行汇总,填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等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4

3. 各系团总支于3617:00前将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院团委,电子版及相关照片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6-8068058

电子信箱:825652100@qq.com(王正义老师)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34

附件:2019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