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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我院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共1天。

    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妥善解决。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机房、专业可以移动(便携)仪器设备、高温电器设备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合理存放处置。

    2.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在离开实验室前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3.各实验室放假前原则上应进行一次大清扫,预防食物残留导致的霉变等情况发生。

    4.对于假期期间没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4月4日下午下班前复查电源、气源、水源、门窗等关闭情况。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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