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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医护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数理  时间:2024-01-05 17:25:41  浏览: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结合我系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和办学实际,现就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1.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先平

    副组长:左彪 冉庆鹏

    成员:袁萍 李娜 王春鸽 李莹莹    

    接收计划

    1.接收年级:仅接收2023级转专业学生申请;

    2.接收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临床医学[5年]、护理学;

    3.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

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临床医学[5年]

护理学

人数

5

5

5

三、申请条件

1.符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及其他事项要求;

2.符合学院2023年招生相关政策;

3. 修读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中未通过考核课程不能超过一门且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8

4.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5. 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6. 申请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高等数学》课程第一学期成绩不低于80分;

7.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5年]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8.以上条件与学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学院政策为准。

四、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审核程序

1.开学前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必修课平均绩点、高考选科情况证明、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交至图书馆附楼203教务办公室徐芬老师处,联系电话:0716-8066981。

2.系部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系部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拟录取。

4.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二)考核方式

1.综合考核包括必修课平均绩点和综合考查两部分,必修课平均绩点对应百分制分数占50%,综合考查占50%。

2.综合考查。内容包括: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对专业方向的了解、未来的学业规划、综合素质及能力等。

五、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同分情形下按综合考查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数学与医护系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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