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师资培养
  •   >   水平认证
  •   >   正文
  • 师资培养

    关于2021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院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9月13日—9月24日系统开放日(每天开放时间7:00—17:00)。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完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普通话证书信息”可新增和修改个人信息,在“核验证书“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核验,系统核验不成功请选择“录入证书”,补全信息并上传电子版证书(jpg格式,小于190KB)。

    “学历学籍信息” 可新增和修改个人信息,在“核验学历“下输入证书编号进行核验,系统核验不成功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补全信息并上传电子版证书(jpg格式,小于200KB)。港澳台或国外学历,请选择“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证书。

    “学位证书信息” 可新增和修改个人信息。

    4.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报名,上传提交.jpg格式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大小不超过200K。该照片需和后期纸质档张贴的照片一致。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报名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A4白纸打印并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扫描或拍照上传。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预览整体效果,发现不清晰或不完整等问题时请务必重新上传。

    6.报名结束以后,请退出账号并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参加所在院(系、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无学生试讲两部分,测试由各院(系、部)组织并做情况记录,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评分,测评结果填写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各专家评分细则表、测试人教案材料以及测试记录由各院(系、部)统一交至学院人事处。

    五、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9月14日—9月30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行政楼103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体检表1份(附件1,体检机构:荆州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一份;

    (7)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8)教务处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公章),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9)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自行用档案袋装好并做好标注


    六、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

    对遗失、损毁的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附件3,贴上2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登记照(1寸)1张。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咨询电话:0716-8068069

     

    人事处

    2021年9月2日

    Copyright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郢都路27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人事处 电话 0716-8068069 网管信箱: rsc@wl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