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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3-0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程考试不及格和上学期办理了课程缓考手续的学生。

重修未通过、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考及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课程补考统一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查课程补考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2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2020-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含考试课和考查课)。所有补考工作要求在第3周周五(3月19日)前完成,且补考安排应确保考生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无冲突。

三、考试要求

1.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学生卡参加考试。若证件遗失,需教学单位关证明。

2.凡补考安排表中未安排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若有疑问请于3月9日17:00点前与教务处王老师进行核实,联系电话:8068190。

四、成绩录入

教学单位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补考成绩记录单交至教务处以便录入成绩。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

附件:2020-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