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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26  浏览:

各系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制定与安排将于第十周全面开启,为确保教学任务编制安排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按要求及时完成好以下工作:

一、教学任务的核对

1.方案核对。第十周(428-30由各系部审核各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部确认无误后,及时反馈教学工作部。

2.任务生成。十一周(55-6由教学工作部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

3.任务核对。第十一周(57-10为避免课程任务的漏下、错下,请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各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教学计划管理中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进行仔细核查,若发现与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课程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学工作部联系更正、备案。

二、教学任务制定

1.各系部在制定教学任务时,合理设置起止周,不得提前结束所有课程的教学,且要做好两门课程的衔接(如:一门安排在1-9周之内,另一门安排在10-18周之内)。有期末考试的班级至少安排2门必修课授课到理论教学的最后一周。

2.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确定专业选修课的开设,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停开;有需学生选课的,请在第十二周----第十三周完成学生选课的任务。

、教学任务下达

1.时间安排。5月13日-24日(第十二周----第十三周)

2.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各专业教学任务,并对照校历完善各条任务的起止周、周学时、学分、理论学时、实验(或上机)学时、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另外,应特别注意各门课程的“课程类别”,实践教学环节也要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任务分合班。请各系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确定教学班级规模后进行合理分合班。

4.教师安排。因学生网上评教的数据来源于开课系部教师,请在安排教师时真实全面地填写各任课教师(包括理论和实验),同时保证与教学任务书上安排的任课教师完全一致,以免漏评或错评。

5.教学任务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4日下午五点。请各系部把握时间,按时提交教学任务,系统关闭后将不允许对教学任务有任何修改。请于66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附件3)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任务书封面”(附件1)装订成册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四、审核任务、课表编排

1.任务审核。第十四周(5月27日-31日教学工作部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相关文件审核系部教学任务是否正确完整,对不合理的教学安排要求其整改。

2.课表编排时间暂定于第十五周----第十八周(63日-28,理论课和上机课课表由教学工作部统一编排;实验、实习、临床见习等实践课程由各开课系部负责编排,且注意与理论课、上机课上课时间进行避让,以免发生冲突。

3.教学工作部排课前,各系部应完成本系部各专业开课计划的核对工作,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保证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第十九周(7月1日-5日)为任课教师课表发布及调整时间。课表有错误的在此期间可申请调整,如无特殊原因,已安排的课表将不予调整。

五、注意事项

1.需要学生上网选课的专业选修课,任务做好后请立即联系教学工作部开通学生选课权限,由各系部通知学生选课。请务必将学分、学时、教师等信息补充完整。

2.各系部务必将任课教师的上课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注说明,教学工作部将依据学院教学资源酌情安排。

3.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各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若开课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需提前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4)并经教学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4.各系部给任课教师打印课表时,需同时打印一份教学任务书给任课教师,并加盖系部公章。

教学工作部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任务书封面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附件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