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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9-25  浏览: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8〕7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与诚信教育工作

各系(部)应尽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动员和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学院将对毕业论文全面实行学术不端检测,并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每篇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含)。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将推迟答辩,教师指导工作量也相应扣除。

二、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系(部)要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为了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系(部)应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归档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系(部)负责人要严把质量关,对于质量较差的系(部),学院将取消其省优论文评选指标。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教师的科研项目。

2.要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保证备选课题超过学生人数,课题更新率应大于80%,做到一生一题。

3.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指导教师应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的第一负责人。

2.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学院规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助教可以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指导人数不得超过4人。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3.鼓励聘请校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4.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系(部)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探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学院鼓励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2.加大检查和监控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监控,重点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规范等检查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系(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在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文理行发〔2018〕76号)基础上,拟定相关论文(设计)的标准模板,以便学生论文写作、排版与装订。

三、材料提交时间

序号

材料名称

送交截止时间

1

毕业论文(设计)系(部)工作计划

2019年11月10日前

2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一览表、汇总表

2019年11月30日前

3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汇总表

4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2020年4月1日前

5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2020年5月12日前

6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2020年6月9日前

7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总结

2020年6月28日前

 

 

                                         教学工作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