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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4-08  浏览:


各系部:

为了保证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原则上在5月31日前完成。

二、答辩方式

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下答辩为主。

三、答辩资格审查

1.各系部及指导老师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和内容审查,强化材料内容的统一性和论文格式的规范性。督促学生做好重复率检测和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定稿工作。

2.各系部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按照规定,质量审查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无指导教师评语和评阅教师评语的不能参加答辩;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阅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答辩;未通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和盲审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四、线下答辩要求及流程

1.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得少于5人,且评委中应有1-2人为高级职称教师。所有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答辩工作,无故不参加的,学院将按每生扣除该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2学时,系部还应酌情减少指导教师今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标。

2.为确保整个答辩过程的质量,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原则上按学生陈述、教师提问、学生应答、教师对其论文(设计)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述或点评、评分等环节进行。教师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到的内容以及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运用情况进行提问,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学生逐一回答。

3.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4.学生在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会议记录。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加权计算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核,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

6.对于答辩不合格或有争议的学生,系部要组织二次答辩或争议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在6月3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线上答辩要求及流程

1.采取线上答辩的由系部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平台,答辩前每位参加答辩的评委和答辩人须熟悉平台的使用方法,并对平台的使用流程、录音录像方式、表决评分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

2.正式答辩时,答辩小组秘书按照答辩时间召集评委、答辩人进入线上答辩平台,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需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3.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小组评委、流程并主持答辩工作。

4.对答辩评委、答辩过程、答辩成绩的评定等相关环节的要求与线下答辩要求相同

5.线上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完整以备查,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2-3张。

六、其他要求

1.各系部应分别制定线上和线下答辩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2日前报教学工作部审查、备案。线下答辩工作方案应包括答辩工作总体安排、答辩资格审查情况及互评安排、答辩小组评委及学生分组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争议答辩与二次答辩安排等;线上答辩除需要以上内容外,还应有答辩平台及登入方式、线上答辩预演安排以及答辩工作应急方案等环节。

2.系部应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3.教学工作部将安排督导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教学工作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