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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

时间:2020-06-16 14:25:56  作者:  点击:

学科带头人根据任职资格条件采用聘任制,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聘任,在教管办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

1. 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2. 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期开课计划,协助教管办聘请任课教师。

3. 负责制定本专业实验(训)室建设方案,协助教学办建立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4. 负责本专业各课程的教材选用与审定。

5. 负责本专业各课程考试试卷的审核和审定。

6. 协助教管办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管控,每学期听课4学时,指导教学和实训。

7. 每学年提交一份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书面建议。

8. 完成高职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9. 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对覆职优秀的学科带头人给予奖励。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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