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8    点击:[]

本网讯(记者 吴秀丽)今天(420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长江大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学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全体院领导、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应军主持。

李应军传达了《长江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长江大学涉意识形态领域热点敏感事件处置引导实施办法》、《长江大学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2018——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长江大学党委常委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等相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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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李应军指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牢牢把握“主导权”,坚持党管宣传、党管阵地、党管舆论、党管媒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意识形态绝对安全。二要坚守“主渠道”,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一批“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各类阵地管理,确保其始终成为教书育人的良田沃土。三要抢占“主战场”,适应网络新媒体传播方式和发展变化趋势,加强校园网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汇聚正能量;准确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创新传播手段,拓宽传播渠道;运用大众化、通俗化话语讲师生喜闻乐见的故事,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院长梅平强调,要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思政教师、辅导员对主流价值观的引领教育作用,在学工队伍中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加强网站建设、载体建设、文化品牌建设,对“10·24”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精神充分挖掘,找出亮点和特色;要加强对课堂、社科领域学术理论活动的监管,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权;学院党委、党员干部要坚持“一岗三责”,加强党对工作的全面领导,重视事业发展、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摄影 吴秀丽)

(责任编辑 吴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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